房产税试点满两年 初见成效是否扩大未定
日期:2013-01-27 10:22

2013年起,上海房产税适用税率分界线因与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联动有所提高,如果房屋单价超过27740元/平方米,则按0.6%征收房产税;若低于或等于27740元/平方米,则按0.4%的税率征收,2012年这一税率分界线为26896元/平方米。
重庆高档住房应税价格也在今年开始执行新标准,房产税应税价格起点从2012年的12152元/平方米提高至12779元/平方米,是重庆主城9区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6389元/平方米的两倍。
虽然试点已经取得初步效果,但税收规模十分有限,业内人士对此看法不一。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撰文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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