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新规
日期:2015-06-26 19:23
南京市政府昨日公布最新版的《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南京主城六区。
  
  农村房屋拆迁可选统一建设
  
  《办法》所称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是指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安置的行为。《办法》适用范围为主城六区: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区。
  
  据介绍,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可选择两种补偿安置方式,分别是:货币补偿和统一建设两种。其中,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2/29 03:47